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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非维权万能钥匙 车主退换车仍有点难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11-05 07: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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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金报)不知不觉,“汽车三包”已经实施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表面上看风平浪静,但问题也不少,湖北省质监局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梁薇表示,“汽车三包”在现阶段只是一个准则,并不是维权的“万能钥匙”,车主应该对症下药。

  现象 车主退换车有点难

  昨日,家住汉阳的王先生向记者投诉,称他在武汉国际车展期间订购了一辆红色荣威550,并于10月28日在汉阳的武汉荣爵4S店提车,谁知新车还没有开多久,仪表盘上的变速箱报警灯就亮了,王先生马上开回4S店做检查,几个小时的检查之后,4S店员工告知王先生,车已经修好了,但王先生不放心,双方协定改天再做全车检查。五天之后,王先生依约将车开到4S店做检查,检查完后4S店告知“车完全好了,这次绝对没有问题”。谁知这一次,变速箱报警灯又亮了。这下王先生不干了,要求换车,但4S店以“仪表盘上的变速箱灯亮只是一个故障问题,并不在‘汽车三包’的范围内”为由,拒绝了王先生的要求。

  无独有偶,家住汉口的余先生最近也碰到了类似的问题,当时因为新车车身的划痕,余先生换车的要求,被4S店以“不符合三包规定”而拒绝。

  分析“汽车三包”成挡箭牌

  对此,从2009年就开始参与研究“汽车三包”的资深汽车售后专家苏察(化名)认为,其实这并非“汽车三包”出现了问题,而是某些4S店在误导车主。“严格来说,‘汽车三包’是一个行业准则,它对厂家和4S店的一些行为作出了约束和要求,但并不是说‘汽车三包’就是车主维权的唯一标准。像很多问题,需要寻找到的是比‘汽车三包’更高阶的法规,例如《消费者权益法》以及《产品质量法》。有些4S店会误导车主只关注‘汽车三包’,将‘汽车三包’当成唯一的解决依据。”苏察如是说。

  建议 车主维权应对症下药

  苏察表示,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应该是寻找《消费者权益法》以及《产品质量法》上的法律依据,为自己维权。

  湖北省质监局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梁薇也认同苏察的观点。她认为,“汽车三包”应作为汽车的行业准则存在,对厂家以及4S店达到监督、约束的目的,但“汽车三包”绝不是解决汽车纠纷问题的唯一途径,“一旦出现了纠纷,首先车主应该以‘汽车三包’为基础依据,与4S店、厂家进行自我调解;如果这一个阶段没有办法解决问题,则应该寻找行政职能部门——工商、消协以及质检来介入;行政层面没有解决,就应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好像治病一样,应该对症下药。‘汽车三包’是为了协调车主与厂家、4S店的关系存在的,车主切不能把它当成万能钥匙来用。”

责编:牛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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