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订餐合同”:定金要退 禁止限时消费
(武汉晚报)近年来,餐饮行业投诉居高不下,多是因订餐纠纷所导致。从12月1日起,我市将启用统一的《武汉市订餐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范本”)。此“合同范本”昨天一出台,就引来酒店方和消费者的一致叫好。
订餐纠纷平均一天一件
餐饮业是市场充分竞争的领域,本不该用什么条条框框来约束,但由于婚宴市场、团年饭市场十分火爆,造成预订、退订、定金等一系列纠纷。
刘先生的儿子本月底将在太子酒店举办婚礼,而此前他们也曾在另一家酒店预订过35桌的酒席。现在,他们还在跟之前预订酒店方为5000元的定金扯皮。店方说下定时他们已定好菜,当时就说好不退的,现在又要退。
刘先生认为酒店方是格式合同、霸王条款,而酒店则认为刘先生毁约就应该承担后果。
据工商统计,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餐饮服务各类诉求7516件,涉及婚宴、寿宴、商务等订餐合同的投诉有582件,平均每天约有一件。
有的合同竟是手写白条
昨天,记者走访了位于宝丰路美食一条街上的多家酒店,在酒店前台看到,他们使用的多为自家印制的合同,大都非常简单,上面除注定了时间、桌数、定金、每桌价格外,其他都是空白的,需要服务人员手工填写。有的站在酒店方的立场,设计了不同的违约条款。比如,有酒店在备注栏里注明“不退定金”。
一些小酒店的订餐合同随意性更大,昨天,当记者问某酒店怎么订餐时?服务员说:你交定金,我手写一个条子给你就行。
“去年,‘合同范本’在汉阳区的得月楼、乐福园、王府井等7家知名酒家试行,效果非常好,投诉明显下降。”涂水前说道,首先消费者相信合同是公立的,也会遵守合同上的约定。其次,对商家的经营行为也进行了约束,如明确了酒席定金不能超过总额的20%,违约金最高比例不能超总额的30%,损坏酒店餐具按市值赔偿等。
新合同禁止“定金不退”
即将启用的《武汉市订餐服务合同》禁止了定金不退、限时在酒店消费的“隐形行规”。
昨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武汉市新字号酒店的定金标准一般在总额的10%至15左右,很少到达了20%的标准,而违约金基本是收多少定金就是多少。对此,涂水前的解释是,不超过总额20%的定金、违约金30%的上限规定,是依据合同法设定的,没有偏袒哪一方的意思。
采访中,消费者最为欢迎的是禁止了酒店“限时消费”的行为。在一家新字号酒店办过婚宴的彭先生就曾有连续到一家酒店吃晚饭的经历。他结婚时本预订了40桌酒席,客人实际只到了28桌,结果酒店执意要按备好的酒席数收费,而剩余的12桌费用让他在一个月内在酒店消费完。于是,彭先生只好天天到酒店“大吃大喝”。
不过,有些消费者表示“合同范本”再细致一点会更好,特别是像酒席浮动数、外带食品消费、菜品质量、酒宴价格这些敏感问题。“婚宴那么难订,根本就没有和酒店讨价还价的余地,最好由工商部门规定好,这样对消费者会有更多的保护。”在银行工作的王女士这样说道。
新的订餐合同,市民可登录武汉市工商局官网http://www.whhd.gov.cn查阅。
记者王丹妮 马辉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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