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讨要分手费男方被胁迫写欠条 法官判欠条撤销
女子持欠条上门索感情债
今年3月,30岁的女子陈某手持一张欠条向洪山区法院起诉索债,所欠金额为10万元。陈某称,这是她的前男友余某写给她的,去年她和余某相识相恋并同居,但是后来她发现余某实际上在老家已有妻室,陈某感觉受骗,多次提出希望余某给她一个家庭,但余某迟迟不予答应,这让已经离过一次婚的陈某深感受伤,遂提出分手。“但是他欠我的钱,要还给我。”陈某说,欠条上的10万块钱,是去年余某为装修房子向她借的,如今分手了,余某却要赖账。
男子拿报警记录称被胁迫
但陈某的说法遭到男子余某的反驳。余某称,他自己完全有经济实力买房并装修,从未向陈某借过钱,欠条是被陈某胁迫写下的,并于随后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撤销这张欠条。
据余某称,今年2月的一个晚上,陈某突然带着3个陌生人找上了余的家中,进门后对余某家里的物品进行打砸,胁迫余某写下了这张10万元的欠条,但要求落款时间为去年8月份。写下欠条后,因双方矛盾依旧没有缓解,余某向派出所报警,警方还对双方都做了笔录。
洪山区法院审理时,仔细研究了欠条,发现欠条上的“欠”字和10万元的“1”字书写歪歪扭扭,明显不流畅,说明余某写欠条的时候精神比较紧张,此外,警方的出警记录和笔录,均证实当晚陈某带人上门打砸的事实,而且余某事后马上报警,明确对警方称被胁迫写下欠条,可见这张欠条并非余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极有可能是基于恐惧的心理写下的。
法院认为,另一方面,陈某在警方做笔录时,一会说这10万块钱是余某做生意欠下的,一会说是余某装修房子欠下的,对打欠条的时间也说不清楚。
综合起来,法院判决陈某的诉求不予支持,而是应余某要求将欠条撤销。
判决后,陈某不服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了上诉,上月初被驳回。
责编:刘远霞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