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10万套无证房启动办“两证” 操作细则已经出台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12-14 06:34 来源:
【字体:

(长江日报)(记者马振华)开发商违建、欠税,却连累购房者办不了“两证”;房改房房款都付清好多年了,“两证”却办不下来。这样历史遗留下来的无证房在武汉市有近10万套。记者昨日获悉,相关操作细则已经出台,各区成立专班,全面启动办证。

    我市新出台的《进一步加快解决我市部分房屋两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12个部门的职责和处理程序,由此正式启动了办证工作。列入此次“两证”处理范围的主要包括:房改房和符合房改政策待房改的公房;2004年9月20日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商品房、拆迁还建房、集资建房;其他经认定可纳入办理范围的房屋。“两证”办理流程包括项目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认定、准予办理、启动办证5个环节。

    根据《方案》,符合申请条件的房改房,由售房单位申请,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区工作专班将形成初审报告和处理意见,并发布公告10日,如无异议,将出具《准予办理通知书》。此后,售房单位、买房人即可提交相关资料,办理两证。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拆迁还建房、集资房,由市领导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开具《工作转办单》,然后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房屋规划认定。在申请人办理完初始登记《权属证明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后,购房人即可提交购房合同等资料,房管和国土规划部门受理后,将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的“两证”。

    《方案》明确,申请办理“两证”应由房屋售房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向区工作专班申请。如果不履行申请义务或者破产,由区工作专班制定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其他机构、住户代表等代为申请。区工作专班将利用区政务中心等平台实行集中办公。

 

责编:王凯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