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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逾百项公共服务将向社会购买 机关食堂将外包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1-14 06: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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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政府出资向社会购买服务,为全市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为残疾人提高居家护理、让中小学生进博物馆、举办广场文化惠民……昨天,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初步列出逾百项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市长唐良智昨表示,按照三中全会精神,我市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市场能办的交由市场办、社会组织能办的交由社会组织办,需要政府办但不属于行政职能范围内,而属于事务性的,逐步过渡到向社会购买,从而建立政府公共服务新体制,达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的目的,并通过这一改革,推动事业单位改革。

  逾百项政府向社会力量

  购买服务目录亮相

  昨天的市政府常务会上,我市首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亮相。

  围绕立足民生必需的基本公共服务,关注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社会热点问题,首批购买目录分别从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共事务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服务等细分为130多个具体事项。

  其中,基本公共服务类包括向公益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组织为全市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残疾人居家护理服务等;社会公共事物服务类则包括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桥梁维护及检测评估服务等;公共政策调研、论证,政策实时绩效评价等今后也将面向社会。

  目录修改后将向社会公开。今后,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政府购买服务

  成全市今年改革三大重点之一

  2014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政府购买服务、科技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全市今年改革的三大重点。

  《实施意见》明确了购买服务双方主体的资格、条件和购买范围,列出了可以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范围,以及承接主体需具备的条件。

  《实施意见》强调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已完成服务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就服务质量、绩效目标等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中,对考评等级为“优”、“良”的,继续支持开展购买服务合作;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取消一定时期内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公众服务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我市力争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更加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在公共服务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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