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17年前工程款有了着落 法院调解农民工拿到欠薪款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1-16 06:41 来源:
【字体:
(长江日报)“讨薪直通车”继续开行,相关部门持续加力。昨日,记者从市中院获悉,在全市法院清理、排查、化解涉农民工执行案件的进程中,一件17年前的“欠薪案”算清执行,农民工老计拿到首笔欠薪款。

  今年50多岁的老计,17年前与几位同乡一起承接武汉洪山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工程项目。当他们做完某陵园的工程后,遭遇欠薪,老计他们的材料费及工钱17万元也没了着落。

  1997年,老计挂靠的洪山某建筑工程公司将江夏某陵园发展有限公司、江夏某园林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当年11月,江夏法院判决,两被告共同向原告连带偿付所欠材料款及工钱共17余万元,并从当年6月起,按规定支付违约金,直至履行完毕。

  判决文书生效后,经市中院指定,洪山区法院先期执行本金7万元。可公司帮老计拿到7万元欠薪后,其他欠款再未执行到位。

  2003年8月,老计身患尿毒症,女儿读大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他作为牵头人,还欠其他3名农民工工资近4万元。建筑公司就直接将债权转让给老计,让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查明被执行人银行无存款,其开发的公墓也不宜处置。双方坐下来调解,老计坚持要求按判决承担本金、利息及费用共计50余万元,而被执行人则只愿承担本金10万元,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本报联合政法部门开辟“讨薪直通车”,法院重点关注老计“讨薪案”。江夏执行庭法官继续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同时耐心做双方工作。

  今年初,法院专门叫老计妻子、女儿陪同到庭调解,双方当事人到庭,经4小时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被执行人分三期向老计支付本金、利息、评估费等合计32万余元。

  目前,首笔执行款11万元已打至指定账户。

责编:金鑫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