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拆迁后险流浪 儿说“篡夺”房主是从现实考虑
(武汉晚报)两位大姐昨天下午坐在惠济路边说话,聊得眼泪汪汪。原来,一位大姐因为拆迁补偿被儿子吼出门,气得向老友控诉。
年近60的王大姐原来住在惠济路,房屋拆迁拿了近200万的补偿款。她每月养老金不到2000元,身体又不好,便想着自己和老伴买个小户型住,以后靠租或卖房住养老院也方便,反正儿子刚结婚也有自己的房。岂料儿子媳妇坚持要父母将新买的房写他们的名字,认为反正以后财产是自己的。王大姐心里那个气呀:我还没死呢,就算死了,我也可以把财产捐给国家!儿子媳妇一听,就对借住在他们小家的父母吼起来了:那你们现在就走!自己买房去,莫赖在我这里过渡!
中德心理研究院贺敏说,子女考虑遗产税认为应写在自己名下,这是从现实角度考虑问题;老人要自己拥有,是图心里踏实,不会有寄人篱下的感觉,这是心理层面问题;人进入老年后逐渐失去原有的社会角色,自我价值感也随之降低,内心会产生一些失落与不被需要的感觉,就需要一些外在的东西获得掌控感。因此,作为户主的可支配性与价值感也会给老人带来安全与幸福感受,同时房子本身是老人的,在他们还有意识能力时,他们自主的决策权是不容忽视的。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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