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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亲戚车撞残行人 车主被判连带赔偿伤者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2-20 08: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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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晚报)“车与老婆概不外借”,这是很多人避免他人借车的口头禅。记者昨(2月19日)从江岸区法院了解到的一起案例,证明借车确实风险巨大,遇到不靠谱的司机出了事,车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011年1月30日,章某驾驶找侄儿刘某借来的小轿车,在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超车、且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超速行驶,造成其所驾车辆冲向西侧路边,将骑自行车的女子李某撞倒,李某伤势严重。

  此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章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因重型颅脑损伤住院救治333天,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为脑外伤所致智能障碍(中度)、二级伤残、二级护理依赖。巨额的后期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金使得李某不得不诉至法院。

  江岸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各项损失高达86万余元,扣除肇事司机章某垫付、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章某还需赔偿64.8万元,且该车车主——章某的侄儿刘某对该笔赔偿承担连带责任。章某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车主仅仅是借了车,为何要跟着承担赔偿责任?该案的承办人王红法官介绍: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在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法院对章某驾车情况进行过调查,发现车主刘某对肇事车长期疏于管理。仅2010年,章某驾驶肇事车时,因违章接受处罚4次扣9分罚400元。其中,超速50%内一次、闯禁行线2次、违停1次,足以看出章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如果刘某严格管理,管控好自己的车辆,不致酿成重大交通事故,而该次事故发生前,章某一个电话就上门自行拿钥匙使用车辆。

责编:牛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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