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武汉出台办法给干部九大违规行为套上“紧箍咒”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2-26 08:05 来源:
【字体:

  (武汉晚报)本报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李斌)虚报工作业绩、利用公务活动之便公款旅游等行为被套上“紧箍咒”。昨悉,我市出台暂行办法,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行为进行问责。

  办法明确,全市党员干部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规范出国(境)活动等九个方面出现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问责——

  不深入基层、群众,不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上级调研考察时,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等。

  未经批准超过规定次数、规模和时间召开会议;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和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等活动。

  出国(境)活动、学习考察,报批中弄虚作假;违规增加出访次数、国家和随行人员数量、延长出访时间;违规组织考察性出访活动,或利用公务活动之便以各种借口公款旅游;接受企事业单位出资、补助,或以其他名义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宴请;违规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安排纪念品;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本市范围内的上下级、部门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等。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变相经商、办企业;违规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

  违规兴建和豪华装修办公用房;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或违规占用、借用公务用车等。

  对群众合理诉求在规定时间内不答复、久拖不决,或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方法简单;办事拖拉、服务态度差、有意刁难或“吃拿卡要”;在执法监管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有党员干部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属实,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解聘处分。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受到问责的党员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党员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责编:田静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