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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消防管理令今起实施 小区须设电动车充电场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3-01 09: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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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汪亮亮)门栋内,蜘蛛网般的电动车充电线缠绕一片,令人惊惧。去年12月30日,洪山学雅芳邻小区一起火灾酿成1死7伤,经查起火原因就是电动车充电起火引起。

  今日起,这样的小区火灾隐患现象将受强力遏制,旨在减少江城火患的《武汉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将正式实施,消防管理令中特别提及小区物业必须为业主提供安全的充电设备及场所,并配备消防器材。

  ●规定

  小区要设电动车充电场

  交管部门统计,武汉市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已达93万辆。

  消防管理令第十八条提到: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电动车的用电安全管理,不得提供不符安全标准的充电设备和充电场所,充电场所应配备相应消防器材。该市公安消防局法制科叶松竹梅告诉记者,“此条主要是针对小区物业,要为居民电动车充电提供安全场所”。

  充电使用如何才确保安全?叶松竹梅表示,充电区不能设在居民楼道等狭窄、封闭区域,周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小区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充电时尽量拆下电池充,“大部分电动车充电起火,都是因电池内部短路,引燃全车”。叶松警官称,充电区域还要有专人管理并配灭火器。

  ●探访

  并非所有车主愿受管理

  对小区电动车充电的管理,落实情况如何?昨日,记者随机走访三镇小区。

  在汉口联保社区,记者看到从保安室里牵出一个接线板,供停放的几辆车充电,大多数车依然还停在自家楼栋下。武昌英特小区辟有专门车棚,24小时有人值守,棚内充电接线板整洁安全。值守的赵女士说:“夜晚9点接线板通电,早晨7点断电,确保充电够10小时。”记者得知,接受看管的电动车每月交费20元,需充电的每月收费40元。“有居民不愿花钱,仍在自由停放电动车。”赵女士说。

  记者回访曾因充电起火的学雅芳邻小区,物业公司外添设了几十个停车桩。居民李先生说,小区有100多辆电动车,停车桩不够用,又没充电设备,居民还是愿停在楼下。

  ●处罚

  最高可罚物业公司5万

  叶松竹梅称,由于各小区新旧大小不一,有的豪宅小区没人骑电动车,有的老旧小区没有规划。因此消防管理令对此条没有强制处罚,但物业公司还是要创造条件解决问题。如果发现小区内居民因没地方停放、充电,导致居民自己乱停楼道里充电的,消防部门可对管理单位即物业公司处以5000至5万元罚款。

责编:牛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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