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改善空气质量拿出年度路径图 10月1日起三环线内禁行黄标车
“只有各区自扫门前雪,各部门各司其职,武汉的空气改善计划才能够落到实处。”市政府常务会后,市环保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昨日出台的《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就拿出了2014年—2017年我市改善空气计划的年度路径图,明确了17个城区及开发区的空气质量考核要求,以及市发改委、市交管局等15个市直部门的工作分工。
2014年工作指标
1、10月1日起,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至三环线(含)以内道路。会同质监、环保等部门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中排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完成3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3、全市清洁能源(不含二次转换的终端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38.0%;
4、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518万吨;
5、提前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6、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5000辆;
7、从2014年起,每年设立并落实改善空气质量专项资金3亿元,政府部门新增或者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
8、完成现有20家采石场综合整治;
9、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5%;
1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不低于75%;
11、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覆盖率达到60%;
12、年底前制定出台《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13、从2014年起,主城区(含开发区、风景区和化工区)建设工程工地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新城区达到90%以上;
14、完成1026辆黄标及老旧公交车更新淘汰;
15、全密闭渣土运输车辆占全市总数的比例达到90%;
16、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
17、出台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
18、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柴油;
19、完成6000亩破损山体生态修复;
20、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9.45%;
21、通过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预报。
2015年工作指标
1、完成5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全市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38.8%;
3、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450万吨;
4、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5、累计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
6、全面淘汰财政拨款的黄标车;
7、完成现有34家采石场综合整治;
8、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6%;
9、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不低于80%;
10、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覆盖率达到75%;
11、城区公交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的比例达到65%以上,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12、全密闭渣土运输车辆占全市总数的比例达到100%;
13、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7%;
14、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15、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油;
16、完成54座破损山体修复;
1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
2016年工作指标
1、完成6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全市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达到39.7%;
3、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400万吨;
4、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7%;
5、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不低于85%;
6、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覆盖率达到90%;
7、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9%;
8、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2017年工作指标
1、完成6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全市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达到40.9%;
3、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383万吨,与2012年相比实现零增长,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至50%以下;
4、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8%;
5、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覆盖率达到100%;
6、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
7、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记者蔡木子整理)
注1:(PM2.5考核基数:2013年PM2.5月(年)均浓度;PM10考核基数:2013年PM10月(年)均浓度。)
注2:(由于2013年只有江岸、青山、东西湖区、武汉化工区、汉阳、武昌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9个区设有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点,因此今年只对上述城区监测PM2.5月(年)均浓度变化。2014年起,我市PM2.5、PM10监测已实现各城区全覆盖,因此从2015年起,对各区两项指标进行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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