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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定考核评价办法:治霾不力 区长不能评先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3-18 07: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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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记者 朱凯)今年,各区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同比上升的,将被年度考评“一票否决”。昨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武汉将制定出台考核评价办法,用于推进实施《改善空气质量五年行动计划》。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考评办法分为两大类:空气质量改善绩效指标和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指标。对各区实行“双指标”考评,对15个有关市直部门实行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单指标考评。

  去年,我市PM10年均浓度为124(微克/立方米)。考评办法以此为据,对各区空气质量改善绩效设置差异化考核目标,下降比例在7%—9%左右。考评将实行每月考评、年度考评和专项考评。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区,将被通报批评;年度考评不合格且排名最后一位的,取消该区政府及主要负责人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未通过年度考评的区或部门,市政府将约谈主要负责人;未通过年度考评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监察机关追责。

责编:邓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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