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过渡期间抢生罚1000元 “单独二孩”不享受晚育假
为让市民充分了解“单独二孩”的政策内容,昨日本报特邀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高惠祥、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张士新做客本报接听热线电话,并接受本报官方微博咨询。协和医院妇产科专家高慧同时受邀到本报接受二孩生育服务咨询。
在1个半小时内,有50多位市民通过电话、微博、微信咨询,焦点主要集中在单独身份的认定及政策落地前抢生面临的处罚。
政策过渡期抢生罚款1000元
远在宜昌的钟先生打长途电话询问,他属于单独家庭,妻子今年2月生下了第二个孩子,在湖北政策落地前生育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市卫计委称,3月27日湖北政策落实,此前抢生分段处罚。
在去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前抢生的,须缴社会抚养费。其中,城镇居民将按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对当事人双方征收;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对当事人双方征收。
从去年11月15日到今年3月27日我省政策落地,这段过渡时期抢生的,视情况进行人性化处理,“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
单独再婚生育与前次婚姻合算
罗女士问,自己有两个孩子,儿子不属于单独,曾结婚离异,没有孩子;儿媳也是再婚,属单独,但生过一个孩子,判给前夫。这种情况下,他们再婚能否生两个孩子?
市卫计委称,根据我省《条例》,“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罗女士的儿媳虽是单独,但与前夫生育过一个孩子,与现任丈夫再生育时,已经是生第二个孩子,再生第三个,就不符合政策。
生二孩没有30天晚育假
网友韩韩在本报微博上问二孩产假休息标准是怎样的?专家解答称,二孩产假是比照一孩的,不过二孩没有晚育假。因为根据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生育二孩不满足这个条件。
专家说,晚育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假期30天。生二孩的产假就没有这30天了。
问答摘录>>>
1、网友fffff地盘:我本人现年28岁,父母在我22岁时离婚,后父亲再婚但未再生育,继母原有一独生女,母亲再婚时她已经19岁。这种情况下,我算独生子女吗?满足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吗?
答:原来属于独生子女,由于父母再婚,形成了继兄弟姐妹,这种情况下,如果继兄弟姐妹,已经成年,年满18周岁以上,原独生子女还是算单独。这位网友的继妹已经过了18岁,因此仍然是单独。
如果继兄弟姐妹未成年,即使没有血缘关系,意味着也有兄弟姐妹,按省《条例》,不属于独生子女。
2、网友:符合二胎政策,生育证要在怀孕前就办好吗?
答:怀孕前和怀孕后都可以办生育证,只要是符合政策都是合法的。
3、网友Zhujh027:非婚生育的独生子女能不能生二孩?
答:非婚生育,只要能证明自己的独生子女身份,仍然可以生二孩。需要其父母的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出具“婚姻生育状况”证明,证实其父母只有一个子女。
责编: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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