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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项权力无法律依据被取消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3-31 05: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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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唐煜 王兴华)昨日,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清理规范行政权力过程中,317项无法律、法规依据,或者与现行中央、省、市精神相违背的权力被取消。

    取消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是不属于我市部门的权力,而是国家部委或省直部门的权力。如市地税局上报的对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阻止其出境的权力,是省地税部门的权力,因此予以取消。

    二是内部规定的权力。这位负责人举例,市工商局上报的“封存扣留不正当竞争财物”权力、市农业局上报的“农业科技型企业认定”权力均被取消。

    三是虽然事项合法,但其中某些权力要素不合法。如极少数处罚种类和幅度超出了法律规定,对此情形也坚决予以删除。

(责编: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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