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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发小借钱还赌账 欠条写“由父母代还”坑苦债主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3-31 06: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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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李祎洁 熊远峰)昔日好友近10年未联系,突然登门借钱。碍于情面,杨先生借出5万,对方所写“如本人实在无法偿还,将由父母代还”的欠条坑苦了杨先生。昨日,杨先生找到洪山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杨先生与刘勇从小在一个院子长大。早年,刘勇父母做生意,常常不能照顾刘勇。小学一年级起,刘勇就常去小杨家“蹭饭”。刘勇父母非常感激杨家,常给小杨买些时髦的玩具,两家人亲如一家。上高中后,小杨成绩冒尖,专心准备高考。刘勇因平时缺少管教,花钱大方,天天与一帮社会朋友鬼混。一晃近10年过去,这期间两人很少联系。

    去年初,刘勇突然找小杨借5万元做生意,小杨问他为何不找父母要钱?刘勇解释,近年与父母闹僵了,现在想做点成绩,让两老刮目相看。见小杨犹豫,刘勇反而责怪他不念旧情,说“就算你不相信我,总相信我爹妈吧,5万元对他们来说是小意思”。

    小杨取款借钱,刘勇写了欠条,并在末尾注明“如本人实在无法偿还,将由父母代还”。双方约定一年后还钱。

    今年3月15日,一年期满,刘勇却说借的钱还了赌债,现在手气差,无钱归还。让小杨去找他父母要。

    小杨上门见了为刘勇操心的刘老伯夫妻,又把刘勇欠钱的话咽了回去。郁闷之余,小杨向律师求教,怎么要回这笔钱。

    律师:刘勇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欠条上的债应由自己还,要父母还钱于理于法无据。

    《民法通则》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约定,依法履行义务。本案中的欠条有效,刘勇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欠款应由自己偿还。

    刘勇未经其父母授权,擅自在欠条上加上“由父母代还”字样无法律依据。小杨如向刘勇讨要欠款未果,可持欠条向法院起诉。

(责编: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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