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领导来汉调研农村村委会组织建设
(长江日报)10日、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一行来到新洲、黄陂,就《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展开立法调研。
在农村村委会组织建设中,新洲区、黄陂区狠抓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大环节,不断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新途径,强化民主决策,规范村务管理,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调研过程中发现村级组织建设方面存在不足,村委会与村监委会的关系需要进一步规范,尤其要明文规定村监委会的权利和义务。村民代表会议权力、程序不明确。村民代表的代表性不充分,村两委和小组长占的比例过大。
市领导胡绪鹍、刘立勇参加调研。
责编:江尚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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