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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拿“僵尸围挡”开刀 10个工作日不开工拆除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4-15 08: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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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 记者朱凯)建设施工打围“围而不建、围而慢建”的现象在我们身边比比皆是。今后,这类占用道路资源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的“僵尸围挡”行为,将被套上“紧箍咒”——规定时限内不开工不但要取消施工许可、拆除围挡,施工企业还将被问责。

  昨天,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及周边环境规范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占道打围10个工作日内,必须开工建设,逾时未开工,拆除围挡(围墙),临时占道许可作废,开工时需重新申报报批;工程完工3个工作日内须拆除围挡,恢复交通。

  此外,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开展交通影响评估,建设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市交管局审核;临时疏解道路的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市政道路建设标准;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交通标志及交通设置,安排专职协勤人员,提示和引导车辆有序、安全通行。

  在占用既有城市道路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时,施工区域、施工毗邻道路及其影响范围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

  同时,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工地周边应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垃圾,保持周边排水畅通,及时清运施工余泥,不得直接向路面排放施工污水。

  施工扰民问题、围挡的问题,看似小事,实则体现的是城市建设的管理水平和品位。市长唐良智指出,施工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不认真甚至马虎,极易造成老百姓对政府的对立情绪。他要求,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应多为市民设身处地着想,对我市的各项建设项目科学安排组织施工,依法依规审批,从严管理,对违规者重罚。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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