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通知严管重罚工地扰民 相关责任人将被问责
(武汉晚报 记者夏琼)工地违规占道、围挡残破脏乱、施工扬尘漫天、夜间施工扰民……针对市民反映突出的部分工地施工扰民问题,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及周边环境规范管理的通知》,对全市所有工地提出比以往更为严格、更为明确的要求。市长唐良智要求对各类影响市民生活的违规施工行为严管重罚,让工地管理有本质变化。
为降低工地施工对市民出行影响,通知提出比以往更为严格的时限要求:占道施工打围10个工作日内必须开工建设,逾时未开工,临时占道许可作废;工程完工3个工作日内,必须拆除围挡,恢复交通。工地大门醒目处将设置工期公示牌,向社会公示各参建单位、监管部门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工程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估,需建设临时施工疏解道路的,其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市政道路建设标准;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交通标志及交通设置,安排专职协勤人员,引导车辆有序通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确保道路基本通行能力;工地不得直接向路面排放施工污水,周边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垃圾。
旧房拆除施工时必须洒水喷淋,风力达到4级以上或恶劣天气时,禁止房屋拆除施工;禁止在拆除现场挖掘、收集拆除物中的钢筋等材料;拆除工地闲置两个月以上的,裸露土地必须绿化覆盖。
通知还要求各区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等原则,加强对各类工程施工工地的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被治庸问责。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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