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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办一张证要6个人的证明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4-16 09: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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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复婚家庭生育状况未变可生二孩

  本来自己是独生子女,符合二孩政策,没想到一种“再婚家庭其中一方未生育过子女才可申请生育证”的说法,难住了和丈夫离异后又复婚了的罗珊(化名)。

  家住东西湖长山社区的罗珊离异后,与第二任丈夫登记结婚,几个月后又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去年年底,她又和第一任丈夫复婚。罗珊和丈夫之前有一个8岁的儿子,上个月二孩政策实施之后,夫妻俩打算再要一个孩子。罗珊自己是独生子女,她和丈夫也只有这一个孩子,本以为可以顺利办理的二孩生育证,却卡在了她“再婚”的问题上。

  “我到社区去办理生育证,材料刚交上去,工作人员就对我说,我和老公都属于再婚,而且都已经生育过子女,不能享受二孩政策。”工作人员告诉她,按照政策,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或者是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罗珊两种情况都不符合,工作人员没有受理她的申请。罗珊当时就懵了:“我和我老公是复婚,虽然都已经生育过子女了,可孩子是同一个啊!怎么就不符合政策了?”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罗珊这样的情况之前还没遇到过,他们也不能确定符不符合政策,要向上级反映过后再来答复。

  和罗珊面临相同问题的夫妻并不少,健康圈群友吴毅(化名)就是其中之一。去年9月,吴毅为了买房与妻子“假离婚”,而当时妻子已经怀上了二胎。今年3月为了生下这个孩子,夫妻俩又复婚了。如今离预产期仅一个多月,能不能办理生育证还没个准信,这可急坏了他。

  [记者解疑]

  记者联系了市卫计委基层指导处,该处负责人明确表示,夫妻已生育一个孩子离婚又复婚的,只要在这段期间内夫妻双方的生育情况没有发生改变,就依然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可以办理二孩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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