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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诊治干部选拔任用“六症” 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4-18 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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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记者 夏琼 通讯员 武组研)全市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培训班16日开班。500余名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各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聆听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志强作的学习贯彻条例的辅导报告。

  胡志强对学习贯彻条例作了全面部署。他要求,全市组织系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条例和有关规定,

  1月14日,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提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十不准”要求。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违规破格提拔干部,“带病提拔”,选拔任用事项应报告不报告,讨论决定会议及记录不规范等六个方面问题,市委组织部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超职数配备干部未消化前

  不得新提拔干部

  中组部今年将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列为选人用人工作重点整治的三个问题之首。为此,市委组织部强调,各区各单位对于已经制定出台的违反职数管理规定的制度办法或者不成文的惯例做法,必须立即予以纠正、停止执行;对违规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要尽快消化,未消化前不得新提拔干部;对今年下发《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后出现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坚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以后因军转安置、机构改革、换届等特殊情况确需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书面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和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批,并从严审核把关。

  违规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撤销

  市委组织部强调,对于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问题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于违规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宣布无效、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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