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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拥堵治理措施出台前 武汉会公开征求民意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4-23 06: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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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备受关注的《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汉版“道交法”),经过两轮审议,昨天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市人大法规室负责人表示,这是近年来我市立法工作中市民关注度最高的地方性法规之一。该办法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将正式施行。

  针对此前争议最大的机动车“限购”条款,为避免引起恐慌性购车,办法最终决定不对车辆限购作明确规定。但为了避免重大政策“突然袭击”,办法第三十二条对此作了原则性要求:市政府可根据道路交通发展状况,决定实施重大交通拥堵治理措施。但特别增加了听证程序,重大交通拥堵治理措施决定前,应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后方可作出,必要时应召开听证会。

  另外,办法对渣土车严加管束。明确要求渣土车必须安装限速装置,渣土运输车驾驶员私自拆除、故意损坏车辆限速装置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最高五千元罚款,运输单位则最高处一万元罚款。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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