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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油烟扰民案环保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蹊跷了断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5-09 10: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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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昨日,蔡甸区茂源路18号居民张先生致电本报:“投诉油烟十余年,好不容易等来环保部门动真格,谁知法院却蹊跷地调解结案。”

  张先生所在小区建成于2000年,几乎从入住之时起,小区临街的门面房,开了3家餐馆,每到中午和晚上,居民窗都不敢开。张先生和邻居们开始了漫长投诉之路。2013年8月,蔡甸区环保部门终于动真格的了,他们向“冷继红食府”下达行政处罚书,罚款3万元。当事人拒不执行,环保部门随后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蔡甸区法院3月份给张先生书面回复中表示,2月18日已限令冷继红食府一个月内整改完毕,本案正在执行中。近日张先生却获知:法院已经“调解”结案了。

  昨日,蔡甸区环保局监察大队证实,4月份,该局接到法院通知,双方已达成和解,希望区环保局撤案。4月10日,区环保局向区法院出具了《结案证明》。他承认,现在油烟直接排到下水管道,不符合环保要求。

  负责办理此案的法官周新华证实,案件确已结案。他说,张先生和冷继红食府老板达成谅解,才结的案。

  记者在区环保局出示的法院调解笔录中,并没有看到双方达成谅解的内容。张先生称,所谓调解,从没有“三头对六面”,每次都是法官单独做他的工作。

  张先生很愤怒也很不解:明明是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变成了调解?问题没有解决,法院怎么就称双方和解并结案?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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