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渎职犯罪个案平均损失258万元 集体研究出错同样追责个人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5-15 06:24 来源:
【字体:

(长江日报 记者李晓萌 实习生吴超群)“渎职侵权案件是一种深层次的腐败现象。”昨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为市委中心组(扩大)作了《反渎职侵权 促依法行政》专题辅导报告,详解渎职侵权案件的严重危害。

    渎职侵权案个案损失平均高达258万元

    山东青岛中石油东黄输油管道泄露爆炸事故,致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7.5亿元。

    山西王家岭矿发生透水事故,致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万元。

    河南省孟州市发生“瘦肉精”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恐慌,1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分别以“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受到刑法处罚。

    报告会一开始,孙应征列举近年来全国多地发生的典型案例,印证渎职侵权案件的危害。

    他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监察厅的统计数据:贪污贿赂案件个案损失平均是15万元,渎职侵权案个案损失平均是258万元,后者是前者的17倍。

    集体研究出错同样追责个人

    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为“法不责众”,认为经过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就算违反了法定程序,超越了职权或造成了危害结果,也只能惩罚群体而不会惩罚个人。

    “这种片面理解比较普遍。”孙应征昨日专门对此作出纠正。他介绍,“两高”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国家机关负责人员违法决定,或者指使、授意、强令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或者以“集体研究”形式实施渎职犯罪,应依法追究负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何谓“负有责任人员”?孙应征解释:主要指国家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会议召集人,以及具有决策权和决定权等职责、负有领导责任的人。

    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易犯“六宗罪”

    表现1 以言代法盲目决策

    个别领导一句话、一张条子,就使法律法规变通执行甚至完全走样,不仅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个人也依法受到法律严惩。原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文峰挪用公款2.18亿元。他作为“一把手”作风霸道,对该区国有企业的改制“一个人说了算”,违规决定改制方案,造成公共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462万元,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表现2 行政审批把关不严

    我市检察机关办案发现,审批环节是最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先后实施了强农惠农、扶贫开发、最低生活保障、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补贴,在这些补贴申领的审批环节中,渎职犯罪时有发生。

    表现3 执法检查流于形式

    一些渎职犯罪之所以产生,并不是该行业管理缺乏有效和必要的手段,而是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进行日常检查,习惯做表面文章。云南玉溪市检察院查处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陈某等9人渎职犯罪,涉案人员就是不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对本地区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走过场”,致使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福利企业年年检、年年都“合格”。

    表现4 行政管理缺乏动态监督

    有些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及时了解行政相对人的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如果长期不闻不问,就很可能发生损害结果,比如低保管理。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主管民政的副乡长王某、民政所所长王某、副所长周某,没有按照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要求,对享受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定期核实,致使山城区鹿楼乡中窑头村委会截留、挪用、平分低保资金180余万元。

    表现5 执法过程不公开不透明

    一些行政单位为了经济利益,利用行政相对人不明晰政策规定,搞“暗箱操作”,乱罚款、乱收费。近年来,在河南省发生多起基层乡镇政府建设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房管部门违规对农民建房收费的渎职犯罪,随意扩大收费范围,把收费对象从用地单位扩大到申请建房用地的农民,对明令禁止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然收费。

    表现6 行政委托缺乏严格管理

    近年来,在行政效率和行政成本的考量下,行政委托应运而生。委托单位以放权的管理思路为主导,对行政权力的行使和把控不到位,加之受委托人员素质不高、收入偏低,受委托单位和人员渎职犯罪现象也较普遍。广州市黄浦区检察院曾对本院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作过调查统计: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渎职犯罪占到全部渎职案件的55%。当地五名城管协管员索取小贩“好处费”,放任无证小贩非法占道经营,对没给“好处费”的则予以驱赶或通知城管人员到场处罚,执法不公导致群众严重不满。

(责编:王海)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