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贩肾团伙12名成员受审 6次贩肾牟利近百万元
(楚天都市报 本报记者叶文波 刘毅 袁黎)13日,江夏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团伙出卖人体器官案。这一团伙正是本报记者去年历时半个月调查、蹲守,配合警方打掉的跨省犯罪团伙。
据检方指控,这一12人团伙先后6次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非法获利近百万元。庭审中11人当庭认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去年7月底,本报接到读者报料称,在武汉江夏区一栋乡郊别墅中隐藏着一个贩肾团伙,已进行多台非法肾脏移植手术。本报记者蹲点暗访,弄清了贩肾团伙的组织结构,找到了黑手术室的地点,并在附近设置观察哨,24小时盯梢监控,最终协助警方打掉该团伙。本报重磅推出这一系列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被赞誉为体现媒体责任与担当的力作。
我省首审出卖人体器官案
记者昨悉,5月13日上午,江夏区法院公开庭审邓某等12名被告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行为入刑后,我省审理的首例此类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底,被告人邓某(即本报报道中的团伙头目“徐哥”)、陈某等,合谋通过给他人进行肾脏移植的方式出卖人体器官,被告人邓某负责购买手术器械、药品,并租赁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栗庙新村一处私房作为手术室。
公诉机关指出,12人中,被告人陈某担任主刀医师实施肾脏移植手术;彭某担任麻醉师;姚某担任手术助手;鲁某、耿某担任手术护士,负责手术准备和辅助工作;被告人张某、黄某、欧某通过互联网,介绍联络肾脏出卖者和肾脏植入者进行手术;被告人朱某租用车辆接送人员;被告人边某、潘某对手术后的肾脏出卖者进行看护。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