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公司为辞退员工 要求两小时打一次指纹卡
(武汉晚报)“现在公司要求我们每隔两个小时,跑上楼打一次指纹卡”,某合资企业上班的吴先生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诉苦,自己在这家公司干了十年,眼看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遇到这样的奇葩雇主,不知该怎么办?
吴先生今年在这家公司已是第十个年头,每年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今年公司想辞退他们,但是又不想主动提出来,通过各种方式“逼宫”。比如,现在规定每两个小时,让他们到5楼打一次指纹卡,工作时间也有所延长。吴先生向“zhouerzhiyue”微信公众号咨询,遇到这种情况下他该怎么办,可以要求公司取消这种刁难的考核办法吗?
黄陂区法院横店法庭庭长陈大进认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偿。针对公司有意刁难,这属于公司对职工管理范围,如果并不必要涉嫌违规,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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