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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通话网络资费不涨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5-29 07: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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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自6月1日起,武汉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畴,涉及全市含移动、电信、联通、铁通等四大运营商在内,共341家企业。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对市民的通话和网络资费没有影响。

  将刺激增值服务增长

  电信业主要提供互联网、语音通话、短信、彩信、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武汉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信业‘营改增’后,税率将从原营业税税率3%,改为基础电信服务11%、增值电信服务6%两档税率,实行差异化纳税,同时购进货物可抵扣税款。”

  由于税率调整,“营改增”后企业或调整经营格局。据了解,目前我市四大运营商中提供的基础和增值服务比例约为5:5,其中语音通话等基础电信服务仍占据大头。业内人士分析,“营改增”后,在差异化税率的刺激下,将有可能促使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加增值服务的比重。

  “我们公司去年在武汉缴了1.9个多亿的营业税。目前,全省用户已达3000万户,实行‘营改增’后将引导消费习惯的变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向记者介绍,“公司主要还将在业务结构、经营模式、财务体系等方面进行调整,特别是将增加4G网络等增值服务的比重。”

  多数愿改为小规模纳税人

  “营改增”后,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约45户,按照电信业一般纳税人11%、6%的税率,整体税负短期内将有所增加。其余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与原营业税税率相同。

  记者了解到,目前电信行业除移动、电信、联通、铁通四大运营商外,其余民营企业主要围绕上述运营商提供各种上下游服务,形成链条。这些企业多数规模不大,且劳务成本占比大,可抵扣的购进项目较少,上下游企业也不完全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2/3的企业表示,愿意改为小规模纳税人,保持税负不变。

  也有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则认为有利远期发展。武汉浅蓝网络有限科技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年税负可能会有所增加,但从长远来看,肯定有利于我们这类民营企业。”

  他现场算了笔账,2013年该公司营业收入900余万元,按3%的税率全额缴纳营业税27万余元。“营改增”后作为增值服务企业,税率6%,按照2013年购进设备、虚拟服务和水电等购进支出800余万元。如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仅因“营改增”就少缴税24万余元,间接增加了企业利润。

  各类资费维持现状

  电信业纳入“营改增”后,市民最关心的手机通话、短信、网络等收费不会“水涨船高”。记者向运营商了解到,行业内已经明文规定,资费不因为“营改增”有所调整,将保持现状,市民可放心使用各类电信服务。

  同时,由于税率刺激,各大运营商及中小型网络、通信公司,将调整结构,或尽快促进电信设备更新换代,或推出更多创新服务项目,使市民享受更多样的通信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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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营改增一年余

  减税16亿

  自2012年12月1日武汉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交通运输业、邮政服务业和另外7种现代服务业已纳入增值税纳税范围。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目前,通过“营改增”试点改革直接减税的纳税人有3.5万户,减免税额达16亿元。

  截至今年4月底,该项税种累计入库增值税40.6亿元。2013年,我市“营改增”纳税人入库增值税28.4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入库5.1亿元,现代服务业入库23.3亿元,占比达到80%以上。今年1月1日,新增的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分别在汉入库3200万元和300万元。目前,通过“营改增”试点改革直接减税的纳税人有3.5万户,减免税额达16亿元。

责编:刘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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