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骑车掉进无盖窨井 打官司耗时5个月才找准被告
(楚天都市报 记者袁黎 湖北日报大学生记者团龙文凤 通讯员秦法)家住青山区的周师傅骑电动车,不慎连人带车掉进窨井里,摔得鼻子骨折脑外伤,还构成十级伤残。
周欲找城管部门打官司索赔,却因事发地是插花地带一度遇阻:青山说是化工区管,化工区说是洪山或青山管,洪山说是化工区管。来来回回,他两次撤诉三次起诉,才最终确定将化工区城管列为了被告。
尽管化工区城管庭上再次辩称自己不该负责,但青山区法院审理认定应由其担责,承担事故的八成责任,向伤者赔偿4.8万余元。
记者昨悉,化工区城管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该案经武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的结果已于上月底生效。
骑电动车掉进了窨井
去年2月23日晚上8点多,青山45岁的周师傅骑着电动车下班回家,经武钢十号门前路段时,突然连人带车栽进路上一个没有盖子的窨井里,周师傅头部和脸部受伤,连呼救命。
路边小卖部的老板听到后帮忙报警,警方赶到将周师傅送医。经诊断,其鼻梁骨折,脑部受伤,脸部也有擦伤,住院半个月后花费1万元。出院后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人受伤了,电动车也摔坏了,周师傅非常生气,要找相关部门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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