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科技新政 科技人员可“留职”离岗创业

(楚天金报 记者解鸿震 实习生赵静文 通讯员丘剑山)
全国改革力度最大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细则,在湖北出台。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简称“科技十条”)的顺利实施,省科技厅、检察院、财政厅、人社厅、地税局、知识产权局六大部门联合发布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今日,省政府还将在洪山礼堂召开千人大会,向全省相关部门和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进行宣讲。
科技成果若不转化,锁在抽屉里就是一张废纸。为加速我省科技成果转化,2013年12月18日,省政府出台“科技十条”,改革力度全国空前。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不少科技人员反映,期盼更多实施细则早日出台。近半年以来,在省政府推动下,我省多个职能部门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等,陆续制定出实施细则。
昨日,记者看到,这些细则从科技、检察、财政、人社、地税和知识产权等各个部门的各个环节,为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构建了一种“保姆式”的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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