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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扫马路被撞成脑震荡 公益律师:雇主应担责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6-30 07: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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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 冯劲松 实习生 胡蝶)“肇事人跑了,‘单位’又只愿垫付一部分治疗费,现在住院费用去几万,我们不知该怎么办?”环卫工龚桂莲的女儿侯女士来电,述说母亲工作时被撞的经过,求助长江日报公益律师为其维权。
    昨日,承诺为全市环卫工免费维权的本报公益律师、北京惠诚(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葛振桦及助手陈静已受理该案。
    交警现场勘察事故,肇事者寻机跑掉
    长江航运总医院住院部神经外科一区四病室,63岁的龚桂莲躺在10号病床上,双眼紧闭,手上挂着吊瓶正在输液,不时侧头呕吐。侯女士一边照顾母亲,一边讲述当时被撞的一幕。
    6月19日7时30分许,龚桂莲像往常一样,清扫东西湖区将军路养殖场路段的马路,一辆无牌摩托赛车呼啸着逆行而至。龚师傅被撞重重摔倒在地,人事不知。
    好心人打电话报警,闻讯而来的侯女士送母亲到医院治疗。此时,围观者见肇事摩托车手鲍某准备开溜,大伙合力将他抓住,将鲍某交到出警的周警官手中。周警官带鲍某回单位做完事故笔录,又开车带其重返现场再次勘察事故,鲍某寻机跑掉,再未露面。
    据周警官介绍,由于事故现场监控出问题,暂未下达责任事故书。侯女士称,鲍某今年19岁,属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
    治疗费已花2.6万,后续费用无着落
    截至昨日,龚桂莲已住院10天,但病情仍不稳定,时而呕吐时而昏睡。主治医生介绍,初步诊断为外伤引起的脑震荡,至于后续如何治疗,得再观察数日。
    侯女士介绍,为给老人治伤,家里东拼西凑已借款3万元,目前借款大部分已交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用没着落。据了解,肇事者鲍某跑掉后,侯女士已经报警。
    找不到鲍某,他们向东西湖区金银潭城市管理所反映了龚桂莲被撞的情况。负责将军路地段保洁的承包人王珍华送来1万元现金,暂时垫付医疗费。
    金银潭城市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解释,因将军路的保洁清扫已分包给王珍华经理,龚桂莲为王聘请的临时清扫人员,龚出事故,应由王珍华全权负责。据了解,今年3月26日,龚桂莲被王临时雇佣,清扫将军路地段,每月支付1400元。王珍华表示,既然已有肇事者,龚的医疗费用应由肇事者负责,自己送钱只是慰问员工。
    据介绍,目前龚桂莲的治疗费已支付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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