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查处一批腐败“村官” 涉征地拆迁干部作风等问题
(武汉晨报 记者朱凯 通讯员武纪信 实习生王依)挪用公款近4000万元用于经营自己的企业,硚口一村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昨天,武汉市纪委披露了这样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去年11月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了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农村涉财、征地拆迁、干部作风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农村涉财、征地拆迁、干部作风等三类案件78件,已结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
腐败"村官"典型案例
01
村支书
挪用建设资金买私车
经新洲区纪委调查,仓埠街马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双华在任职期间,于2009年1月,擅自将新洲区仓埠街财政所拨付给马鞍村的家园建设资金中的13.4万元,用于个人购车。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02
村支书
利用工程受贿33万
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调查,沌口街电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传元在任职期间,于2001年至2013年,同意他人承接村污水管渠工程项目、承租该村投资建设的停车场等,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3.38万元。2014年6月,刘传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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