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阮成发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通过《意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8-22 05:13 来源:
【字体:

(长江日报)昨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阮成发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

    落实中央精神,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是加强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大力支持纪委工作、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要主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查办案件、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等。

    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意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执纪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

    《意见》还结合我市实际,吸收我市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充实和完善,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落实八项规定、开展治庸问责、组织电视问政、责任制点题报告、责任制结果运用、廉政风险防控、“清风作伴”系列廉政教育活动等内容,都凸显武汉特色。

    为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意见》制定了一系列工作保障措施: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制度,以及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议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当年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当年检查考核中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中不满意票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市管领导干部逐一发函,予以警示提醒;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等。

    阮成发要求,认真抓好《意见》实施,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作为两个主责部门,要细化制定本部门责任清单,并将工作责任和任务明确分解到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要把履行好“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到各区、各部门以及街道等基层单位,做到工作层层到位、责任层层落实。他强调,批评教育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要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责编:江尚骏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