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安保之余当强盗 持刀抢妹子获刑11年
(武汉晚报 记者万勤 通讯员洪法)保安唐某专门抢劫低头专注玩手机的女孩,昨从洪山区法院获悉,他因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唐某是武汉人,今年25岁,在汉阳一个小区当保安。今年3月3日中午12点,他来到洪山区珞喻路金盾大酒店的湖边,趁女子吴某低头玩手机,从背后用刀抵住她的脖子,抢走630元后逃走。
两天后,唐某又来到汉阳莲花湖边,趁女子邓某在石凳上低头玩手机之时,如法炮制,抢走她的苹果手机和红色提包。
唐某还交代,2013年1月底至5月,他还三次窜入女子杨某位于武昌粮道街青龙巷的租住地,偷走三张银行卡盗刷十万多元。
今年3月24日,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责编:胡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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