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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江南文明广场舞大赛 冠军大妈可拿2万元大奖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8-27 07: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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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 记者匡志达 万勤)

8月23日晚,汉口竹叶山立交桥下的广场上跳广场舞的市民。  通讯员黄爱民 摄

    一纸《文明广场舞公约》,在全国形成了呼唤文明舞蹈的风潮。昨天,国家老龄委领导盛赞本报推出的《广场舞文明公约》报道。本报与南方国际旅行社合作,即日起推出“下江南文明广场舞大赛”,让游客一边旅游一边舞蹈,最后还可能赢得2万元大奖。

    前天,本报刊发《青山船机社区召开居民听证会,签下武汉首个“广场舞”文明公约》报道。国家老龄委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阎青春对此高度评价:广场舞在全国各地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它对促进全民健身,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具有其他文化娱乐形式不具备的优势。但广场舞运动也需要文明进行,也要以不影响、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休息为前提。文明广场舞的倡议,正顺应这种要求,在提倡文明健身与保障正常生活休息之间做出协调,树立了典范。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能够将这份文明公约,传递到每一位广场舞爱好者的心中,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中国老年旅游委员会浙江工作部负责人邓先生认为,“文明广场舞公约”的出现,是跳舞者公民意识的自发觉醒,政府、社会和个人多方的协调,此举不仅协调了“大妈”们跳舞的时间和居民应有的休息时间,在音量上也根据法律规范了公民活动的界线,无疑是一种进步。

    为推广文明广场舞,本报与南方国际旅行社联手,首次在国内推出文明广场舞旅游线路。这一线路中,游客将在9天时间里赴江南地区尽情游览。在上海外滩、南京夫子庙、无锡太湖边等地,将现场举行文明广场舞大赛。这一赛事将事前征求相关单位及居民意见,舞蹈音响也将严格控制在60分贝以下。

    此次参加活动的广场舞团队人数不限。每个班次参加广场舞的团队,通过评选胜者将获得500元奖金。活动共进行14个班次。总决赛的冠军,将获得2万元重奖。两名二等奖获得团队,将获奖5000元。3个季军获得者,将获奖3000元。

责编:胡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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