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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个人申办培训机构将由各地人社局审批 公开办学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9-03 07: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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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晚报)(记者王雪 通讯员黎娟 许兰波)昨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后我省个人、民营企业申请民办培训机构将由市州人社局进行审批。

  日前,省人社厅下发《关于下放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审批和管理权限的通知》,将110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0所民办技工学校管理权限下放给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时,将个人、民营企业申请举办的初、中级技能为主的民办培训机构审批权、普通技工学校审批权下放到市州人社局,实行属地审批管理。

  今后,将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违法违规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依法予以撤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年检评估不合格、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低下、虚假办学、造成恶劣影响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同时,各市州人社局将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开班时间、鉴定考核、收费、推荐就业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责编: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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