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农村“三资”问题 郧县一社区私存百万
(长江日报)(记者黄哲)昨日,湖北省纪委通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有关问题查处情况。今年4-6月,省纪委、省监察厅督促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等部门,在全省开展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检查,共查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28个,涉及违规支出招待费、白条入账、滥发津补贴、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问题。
郧县菜园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6.93万
今年1月,郧县城关镇菜园社区居委会讨论决定给社区干部发放津补贴6.93万元。联系该社区的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家成,镇纪委副书记肖安志参会但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开支入账时,镇财政所驻社区代理记账会计龚萍、财政所所长兰昌虎审核时发现了此违规问题,但没有纠正和制止。
2010年5月起,该社区有393.06万元集体资金存在财政专户外,后经镇财政所安排收缴了部分资金进入财政专户,2014年7月,在县纪委督办下,余款100万元才收缴到财政专户。时任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先进联系该社区。
郧县纪委责成城关镇纪委给予该社区居委会代理主任肖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该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马昌勇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龚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兰昌虎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镇财政所原所长尤正义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郧县纪委对李先进、李家成、肖安志和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洪波诫勉谈话。
新洲区林场村不按规定处置集体资产
新洲区阳逻街林场村违规支出进餐费、烟酒费9.55万元,不按规定处置集体资产。
2013年林场村非生产性开支中进餐费7.66万元,烟酒费1.89万元,主要用于联系外单位、村内红白喜事及征地拆迁协调等开支。
2011年,该村未经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将村集体10亩抗旱水库和5亩荒山对外发包。
新洲区纪委责成阳逻街道纪工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火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在全街范围内通报批评。
2010年汪集街下集村未经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签字,违规将村集体157.84亩鱼塘对外发包。新洲区纪委责令汪集街道纪工委对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阮新彪诫勉谈话。
责编: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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