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锤碎200米新修水泥路 只为卖渣子给建筑工地
(武汉晨报 记者 柯美学)200米水泥路竟被人盗走,离奇案件惊呆办案民警。盗贼落网后,律师认为,盗贼同时触犯了盗窃罪和破坏公共设施罪。
45岁的王某和23岁的朱某,家住东西湖区走马岭农场。9月份,朱某、王某打听到一些建筑工地需要渣石料进行填埋,渣石料紧缺,渣土砂石可以卖个好价钱。王某、朱某两人打起走马岭农场新建大队一条新修的50米水泥路的主意。
9月23日晚,朱某、王某谎称承接市政工程,租来挖掘机将这条水泥路毁坏,又用斗车将毁路产生的渣石变卖至建筑工地;10月3日晚,朱某、王某再次租来挖掘机,将走马岭农场四大队200多米的石渣路破开,将石渣运至建筑工地变卖,获赃款9800元进行了分赃。
不久,东西湖警方将朱某、王某抓捕归案。14日,东西湖警方将这两名“毁路卖钱”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律师说法】
湖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宏伟说,好好的路被人毁掉卖砂石谋利,从表面上看,两名当事人是偷了砂石卖钱。殊不知,道路是公共设施。他们毁坏道路,盗卖砂石,是一连串的犯罪行为。
因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同时触犯了盗窃罪和破坏公共设施罪。在量刑上,他们的行为将重于其中任何一个罪名的量刑。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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