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运营改革 的士司机一年两次劣质服务将丢饭碗
(武汉晚报)的士司机一年内发生两次劣质服务行为,或毒驾、醉驾的,“饭碗”将不保;出租车企业管不好车辆和司机,将被核减经营权。昨天,市交委客管处出台历来最严违规处罚措施,倒逼出租车企业加强管理。同时将2015年确定为“出租车运营秩序整改年”,集中整治出租车劣质服务行为。即日至今年底,出租车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向司机宣传教育,明年1月1日正式启动整治行动。
司机:两次劣质服务即丢饭碗
出租车司机一年内发生两次拒载乘客、故意绕道、强行拉客、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无故不使用计价器、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的,将被吊销从业资格,而此前规定则是三次。
发生下列行为之一,也要吊销或注销从业资格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且负主要及以上责任;驾驶未取得营运资格车辆,从事非法出租汽车营运;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司法机关处理;吸食毒品或醉酒驾车营运受到公安部门处理;在全市开展的重大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营运被通报。
同时,司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累计被扣完20分的,将被收回并注销服务监督卡,而文明服务、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司机,将获得表彰奖励。
企业:管不好就减车
企业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核减出租车总量10%: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评定为基本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所属驾驶员有20%以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企业未按规定处理乘客投诉,受到行业管理部门3次以上行政处罚;所属驾驶员月均受到行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达到该经营企业出租汽车总数5%以上。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涉及一辆(起),对应核减一辆出租车的营运资格:在全市开展的重大活动中,所属营运车辆因违法违规营运被通报;自获得经营许可之日起,向聘用驾驶员以收取首期承包金或以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经营风险;企业将出租车交给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营运,受到行业管理部门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企业伪造、变造、套用出租车号牌、营运证件非法从事出租车营运;拒载乘客、载客故意绕道行驶、强行拉客、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无故不使用计价器、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造成恶劣影响,并查证属实的。
企业若发生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考核等级评定为不合格,非法转让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等行为之一的,将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
调减的出租车数量将奖励给考核优秀的经营企业。
记者胡蝶 通讯员吕作武 彭婧
责编: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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