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膜厂诉30余商户侵权 法官巧调解冤家变“亲家”
(楚天金报)(记者方历娇 实习生叶诗琪 通讯员刘莹、徐丹丹)浙江某制品厂状告武汉江汉区一批发商城内30余家商户,涉嫌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压缩纸面膜,要求商户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2万至8万元不等。记者昨悉,该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长期供货协议。
今年6月至9月,“玛姬尔”压缩纸面膜生产厂商浙江某制品厂意外发现,在江汉区一美容美发用品批发商城内,有30余家商户销售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压缩纸面膜。而这一切,该制品厂并不知情。
在调查取证后,该制品厂先后将其中5家规模较大的商户起诉至江汉区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2万至8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
在受理该案后,法院到被告商户店铺送达法律文书,但遭遇强烈抵触,多数商户认为自己根本不知道销售的纸面膜系侵权产品,称产品均从广东一带进货。
上个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长期供货协议,约定被告在2年时间内向原告进购一定数量的纸面膜,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进货,则按照约定比例支付补偿金,原告据此撤回起诉。
昨日,江汉法院知产庭庭长韩伟表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尤其是商标权、著作权许可使用、侵权等案件,简单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不是最佳的解决办法。对于有合作倾向的案件,如果能促成合作,变“冤家”为“亲家”,这样能实现互利双赢。
责编: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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