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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获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案出台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01-24 07: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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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 记者张隽玮 通讯员别俐蓉)历经8个月的方案申报,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武汉成功被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全国2省62市(镇)列入其中。

  《通知》提出,到2017年各试点省市要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年-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据国务院批复的武汉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到2020年,我市常住人口达到1200万—130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4%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按照户籍人口计算,目前武汉城镇化率为67.59%。预计到2020年,武汉地区生产总值有望达到2万亿元。

  “这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见物又见人,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武汉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等原则,“蹄急而步稳”,争取到2020年着力解决“3个100万人”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3个100万”分别是:推进市外农业转移人口居住证梯度赋权100万人,推进有能力、有意愿的市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武汉100万,引导市内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定居100万。

  据此,我市将在三方面开展具体试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和省、市比例分摊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摊机制,二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投融资机制,三是综合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等体制机制创新。

  市发改委人士介绍,批复明确要求要将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成为城镇化标杆,探索有条件的开发区向城镇型政区转型。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中,湖北共有包括武汉在内的4城市上榜,其他分别为孝感、仙桃、宜城。据统计,在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名单的省份中,湖北和河南上榜城市最多,均为4个。

  据了解,武汉正依据国家批复的试点工作方案要点,组织研究完善试点方案。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试点工作机制,明确各项试点工作责任主体和实施细则,确保完成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目标任务。

  门槛>>>

  居住证或落户可自主选择

  所谓梯度赋权,是指哪些权利能够首先获得,哪些权利能够有条件获得。

  按照国家批复的武汉试点工作方案,针对市内农业人口,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武汉市城镇户口,并允许其继续持有或以市场化方式流转其农村资产。针对市外农业人口,根据居住年限、就业、住所、是否参加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个人意愿等情况,可自主选择办理居住证或落户武汉。

  据悉,武汉市积分制入户指标、分值表等入户门槛还需进一步深化研究。

  亮点>>>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

  试点政企分开管理体制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将成为武汉探索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载体,以政企分开的城镇化开发管理体制,融合中法两国在城市规划设计、建造和管理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技术和经验,切实推进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

  据悉,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作为试点对武汉意义重大,将促进城市发展进入战略机遇期。

  (记者张隽玮 通讯员别俐蓉)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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