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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考核进入新常态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03-17 08: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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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晚报)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考核工作由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建委、市城管委等部门共同开展。

  2015年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考核的指标:与2014年相比,今年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考核指标有所调整,在对各区空气质量改善绩效和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2项指标进行考核的基础上,2015年增加了对各区空气质量现状指标的考核,具体指标如下:

  1、空气质量状况指标所占权重为20%,为各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在考核当月的月平均浓度状况;

  2、空气质量改善绩效指标所占权重为50%,为各区在考核当月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月平均浓度较2014年同期改善情况;

  3、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指标所占权重为30%,为各区推进实施重点工作情况,包括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控制、露天焚烧监管、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大气环境管理等方面。

  2月份改善空气质量工作考核各区排名:1、江夏区 2、蔡甸区 3、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4、汉南区 5、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6、江汉区 7、江岸区 8、洪山区 9、硚口区 10、东西湖区 11、新洲区 12、武昌区 13、黄陂区 1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15、汉阳区 16、武汉化学工业区 17、青山区

  2月份空气质量状况:2015年2月,武汉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平均浓度为119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同期(84微克/立方米)上升41.7%;细颗粒物(PM2.5)月平均浓度为110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同期(91微克/立方米)上升20.9%。各区空气中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月平均浓度同比均上升。

  据湖北省环保厅发布的通报,2015年2月,全省纳入国家考核范围的13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14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34.0%,本月全省空气质量整体情况较差。武汉市与恩施州、十堰市、黄冈市为2月份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最低的4个地区。

  主要原因:一是今年2月武汉市多次出现逆温,低层空气对流较弱,大气扩散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尽管2月出现多次降水过程,但由于降水量小、时间短,对大气污染物稀释作用有限;二是区域性污染传输对武汉市空气质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如2月4日自北向南的空气污染带和21-22日携带沙尘的冷空气南下都对武汉市空气质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三是部分区监测点位周边实施较大规模的旧房拆除作业,且相应的防尘降尘措施不到位,部分区存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现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查处冒黑烟机动车方面各区总体工作进度都较为滞后,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道路扬尘污染、堆场扬尘污染、垃圾和秸秆露天焚烧、违章占道炭烧烤污染等方面各区整治力度不一。

  2015年2月各区各监测点位空气质量状况及与去年同比情况

责编: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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