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长途客运最严规定 车辆未经安检发车站长停职
长江日报(记者鞠頔 通讯员初旗)昨日,记者从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督工作会了解到,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针对长途道路运输出台史上最严管理规定(试行)。据悉,一旦发现客运站站长及长途车驾驶员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将面临停职3年的处罚。
据了解,此次省交通厅运管局出台规定,主要针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员和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站长。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客运站站长、驾驶员都将被纳入“不适岗名单”,其所在运输企业或相应组织部门会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并且一定期限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拒不执行的运输企业,将被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停办所有生产经营许可业务。
记者查询发现,该规定针对长途车驾驶员作出严格规范:如禁止营运客车超员行驶、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每天凌晨2时至5时夜间运行等。如违反任意一条,驾驶员都将被停职6个月到3年。同时,运管部门一旦发现有客运站车辆未经安检发车、允许无资质车辆经营等行为,该站站长也将被停职6个月到3年。
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纳入该规定的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约有500个。其中包括武汉市的汉口新荣客运站、武昌傅家坡客运站、武昌宏基客运站、汉口金家墩客运站、汉阳客运站、杨春湖客运换乘中心、古田客运站、水厂客运站及航海客运站等9家客运站。
此外,今年起省交通厅运管局要求各地严把长途客车年审关,对车辆检测不合格、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车没有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将不准许上路,去年全省共有11家企业因此被吊销经营资质。
责编:彭莹羿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