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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好自行车列入“门前三包” 江汉区试点管理新办法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05-02 07: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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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易望星 王凯)自家店面门前的非机动车摆放要负责维护,摆放无序屡教不改的,将被结束租赁合同。日前,江汉区在金融街试点“门前三包”管理新办法,“非机动车文明摆放”写入租赁合同。
    自行车、电动车规整停放不仅关系着市容市貌,还涉及盲道、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多年来,街头非机动车摆放乱象屡禁不止。为破解这一难题,江汉区城管委执法三中队通过精心选址,在前进四路设置了19处非机动车停放点,非机动车乱摆现象有所减少(本报4月29日曾报道)。
    为巩固这一成果,使文明摆放常态化,该中队将劝导管理非机动车文明摆放纳入“门前三包”管理,在与商户约定诚信经营的同时,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将维护门前非机动车摆放秩序写入租赁合同。
    昨日,两家商户率先签约。根据协议,商户必须遵守市容环境相关规定,维护城市市容的良好秩序,做好非机动车的有序摆放;违反且屡教不改的,城管部门可对商户进行相应处罚。

责编: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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