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株待兔”拍摄不文明 首位举报高空抛物市民获奖
5月7日下午,胡先生从汉兴街常二社区一朋友家中出来,走在社区60栋附近时,差点被从天而降的香蕉皮砸中。想起连日来多家媒体对于高空抛物有奖举报活动的报道,胡先生决定“守株待兔”,抓拍取证。5分钟后,一袋白色生活垃圾从该栋5楼一住户家中抛出的画面,尽数落入胡先生的手机视频。
当天,胡先生将这一视频发送给武汉市高空抛物整治专班举报邮箱。汉兴街城管执法人员获取这一线索后,迅速通过外围调查和走访,锁定住户地址。次日上午,城管队员持执法文书上门执法,抛物者在观看视频后,称可能是亲戚小孩吃完的果皮垃圾随手扔出窗外,同意接受处罚。
昨日,记者在兑奖现场看到,胡先生所拍摄的视频虽然只有短短6秒,但已清晰记录住户抛物的整个过程。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称,按照《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将被予以50元罚款。
胡先生说,他是一名一楼住户,平日生活中就非常讨厌高空抛物的人。“砸下来的东西不仅破坏环境,还有可能伤到行人”,成为第一个举报高空抛物并接受奖励的市民,胡先生希望能有更多市民加入到高空抛物整治行动中来。
高空抛物举报细则
举报办法:统一受理高空抛物举报,武汉市高空抛物整治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常设在武汉市城管委,专职负责受理举报和实施奖励,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邮箱或来访等方式,向专班举报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发生的高空抛物行为。举报邮箱:whcgjbpw@163.com;专班电话:85792539;咨询电话:12319;专班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305号,武汉市城管委宣传处。
举报要求:举报内容应当真实客观,举报人所提供的影像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举报高空抛物应在抛物发生之日起3日内,并提供相关影像证据;
2、影像资料能够全面、清晰反映高空抛物行为的全过程,视频时长不超过1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200兆(连拍照片3张以上);
3、对发生在建筑物楼顶、平台、过道等公共场所的抛物举报,其影像资料需清楚反映抛物行为人的容貌衣着特征;
4、影像资料需正确反映抛物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如楼宇名称、门牌、楼层等可供比对的明确参照物),以便核查;
5、经公安部门认定可作为锁定抛物行为人的证据,也可作为奖励依据;
6、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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