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880万受贿46万 武汉硚口一官员获刑九年
(楚天都市报) 昨日,根据武汉市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统一安排,武汉市硚口区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区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58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
胡亮挪用公款、受贿案
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胡亮利用担任硚口区城乡统筹办党组书记、主任和硚房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880万元借与他人用于偿还债务;在搬迁补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46万元;违规担保4300万元。2014年1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今年4月,胡亮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具有自首且全额退赃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黄兆力等人市场监管不力案
2013年9月,因对辖区内某食品批发市场销售死因不明的肉产品监管不力,硚口区动监所所长助理黄兆力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硚口区动监所所长李进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市场工商监管不力的韩家墩工商所工作人员雷渝斌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韩家墩工商所所长黄天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杨富华接受礼金、受贿案
2010年9月至2012年10月,杨富华在担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期间,在操办其岳父丧事中接受管理对象礼金3000元;利用分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6000元。2013年7月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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