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首日 卖艺者"躲猫猫"
昨日是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天,执法人员在地铁2号线上巡查 见习记者任勇 摄
长江日报讯(记者杨升)昨日是《武汉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首日,办法规定:武汉地铁禁止乞讨、卖艺等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者将处以50元-200元罚款。昨日上午,记者暗访地铁2号线发现尴尬一幕:两位卖艺乞讨者不仅随时上下车、四处“游击”与工作人员玩“躲猫猫”。
昨日,记者蹲守地铁2号线中山公园站、江汉路站、积玉桥站、洪山广场站、中南路站等多个客流量较大站点,暗访地铁乞讨、卖艺等违规行为。
上午11时许,在开往光谷广场方向的小龟山站与洪山广场站区间内,记者遇到两名乞讨人员,男子为一吹口琴的盲人,旁边的女子则负责收钱、引路。发现记者后,二人在中南路站迅速下车。在宝通寺站驶向光谷广场方向的地铁车厢里,记者再次发现这两名乞讨人员。
记者发现,站台层既无志愿者,也无值班工作人员;站厅层除了2名安检人员外,也无其他工作人员。
随后,一名车站值班人员赶到,拦截了两位乞讨者,进行劝说。
武汉地铁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地铁每个站有两位执法人员,每天还有多名执法队员在地铁及轻轨沿线车厢内巡逻,查处各种不文明行为。
武汉地铁呼吁,地铁站内人员流动性较大,查处乞讨、卖艺等不文明行为的难度较大,请广大乘客多多配合,不要施舍以敛财为目的职业乞讨者,一旦发现相关情况可及时向站点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举报。
责编: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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