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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护商”9年敛财1.2亿 孝感“黑老大”终审获刑20年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06-18 06: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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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勇在家中被捕时,因其是艾滋病毒携带者,民警抓捕时给他戴上头盔 龚轩供图

长江日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龚轩)昨日,省公安厅通报,由孝感警方侦办的连国胜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近日作出二审判决,主犯连国胜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黑老大”资产过亿

  2012年8月,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白马寺社区居民肖某向警方控告称,他2008年曾被打伤,行凶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幕后主谋连国胜、郭志勇两人仍逍遥法外,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调查发现,肖港镇不少人提起连国胜便称“惹不起”,而郭志勇自恃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四处叫嚣“谁来抓我就咬谁”,制造恐怖气氛。

  2013年1月7日上午,孝南警方20余民警围住郭志勇住宅,派狙击手抢先击毙郭家门前3只藏獒,冲进去用摩托车头盔套住郭志勇防其咬人,将其抓获,当场在其家中查获霰弹枪、自动气步枪各一支,霰弹2发,砍刀7把。

  经审讯,郭交代以连国胜为首的黑恶团伙系列违法犯罪事实。该组织结构严密、经济实力雄厚,严重影响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基本特征,省公安厅决定挂牌督办。

  2013年7月31日,孝感警方150多名民警在孝感市区及城郊展开收网行动,抓获连国胜等6名团伙骨干成员。经专业审计人员查明,连国胜资产达1.2亿元。警方冻结涉案资金69万元、扣押涉案车辆3台。

  打造“黑金慈善”起家

  昨日,孝南公安分局局长殷实介绍,48岁的连国胜是肖港镇人,任连氏宗亲理事会湖北分会会长,曾在孝南肖港法庭做过书记员。2002年12月,连国胜因抢劫(预备)罪被判刑3年,后靠暴力手段抢夺当地河砂资源发家,用非法掘起的“第一桶金”向当地学校和社会团体捐助,打造“黑金慈善”,很快成为民营企业家。笼络一批“两劳”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在肖港一带形成势力。

  连国胜雇凶2次砍伤他人;为垄断河砂资源,打伤村民,明火执仗地抢夺砂田;用金钱腐蚀村干部操控基层政权,强征集体砂田300余亩;伪造协议入股某砂业公司、强取股权,采取堵路、滋事手段逼迫他人低价转让;为控制当地房地产开发市场,雇凶跟踪、砍杀他人,威逼地块原主提前退场拆迁;拖砖堵路、阻碍施工,敲诈影响其整体开发的当地开发商;威胁、恐吓当地搬迁人员,不按协议兑现还建面积;零补偿逼迫他人转让宅基地等……。大量事实证实,连国胜团伙目无法纪、为非作恶,大肆敛财,已成为当地一大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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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黑护商”疯狂敛财

  连国胜被抓,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但部分受害人不愿意作证,案件陷入僵局。审讯时,连国胜及团伙态度嚣张,其家属利用其连氏宗亲理事会长身份散播谣言,利诱同案犯家属、威逼受害人和证人。

  警方查证1年多,终固定该团伙的犯罪证据锁链:2006年来,连国胜纠集郭志勇、肖小毛、郭文奇、郭爱军、章红飞、王学平、卢春阶等23人,在孝南区肖港镇采取暴力威胁手段,肆意残害、欺压群众,作案24起,致3人受轻伤,10人受轻微伤。

  连国胜先后在肖港镇注册7家公司并组成“南港集团”,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妹夫肖小毛助其经营公司、做“社会慈善”,2人的亲属及部分打手帮助维持经营;郭志勇隐于背后,为达目的,对人威胁、恐吓、堵门、封路甚至持刀砍杀,垄断及控制当地河砂市场和房地产行业。该团伙大肆聚敛钱财,占据当地房地产市场近40%份额,河砂行业连续多年占据肖港镇约20%份额,积累1亿余元资金,形成“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犯罪模式,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去年10月20日,孝南区法院一审判决连国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郭志勇等6名骨干成员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相关罪名,分别被处20年到2年不等有期徒刑。

  上诉期间,连国胜家属串通其他同案家属干扰办案人员工作,试图用重金收买相关当事人,企图串供、翻供。今年5月,孝感市中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连国胜等人上诉,维持原判。

  责编: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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