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双面黑老大”被判刑20年 伪装亿万富豪慈善家
(武汉晚报记者 万勤 通讯员 彭栋)他曾经在法庭做过书记员,是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赫赫有名的民营企业家,他笼络了一批 “两劳”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长期盘踞和活动在肖港一带,一方面靠暴力手段抢夺当地河砂资源,成为身家过亿的富豪,一方面用非法掘到的“第一桶金”,捐助学校和社会团体,打造“黑金慈善”。
昨天,湖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孝感市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已被打掉,团伙头目连国胜以及22名团伙成员被抓获,连国胜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六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查封没收个人资产1.2亿元。
抓人先打“狗”
警方出动狙击手
肖港镇有11万人口,比邻孝感周边,这里有丰富的河砂资源,经济富裕,成为孝感市孝南区第一大镇。48岁的连国胜是肖港本地人,是当地最大的民营企业湖北南港集团的董事长,拥有湖北南港砂业有限公司、湖北南港房地产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
2012年之前,连国胜头顶着政协委员的光环,在当地是一副乐善好施的慈善家面孔。在一篇公开报道中,连国胜资助患重病大学生以及因家庭贫困而面临辍学的少年,他还资助了贫困农民家庭,帮助他们学技术,还捐资修路。他声称,每年都要把公司上百万的利润用于公益事业。
然而,2012年8月,肖港镇居民肖某的举报,让连国胜鲜为人知的面目进入警方视野。肖某称,2008年,他被人打伤,虽参与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幕后主谋连国胜、郭志勇两人仍逍遥法外,强烈要求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
警方成立专班展开了先期调查,发现部分居民谈“连”色变,称其财大气粗,惹不起躲得起,涉及案情闭口不谈;他们对连国胜的打手郭志勇虽是深恶痛绝,但都敢怒不敢言。郭甚至扬言:“谁敢抓我,就打谁、咬谁。”
由于案件复杂,警方一直侦查到2013年,专班决定从郭志勇恶势力案件中撕开“缺口”。当年1月7日,孝南分局组织警力20余人将郭志勇家包围,实施突击抓捕。警方狙击手先行击毙了守门的三只藏獒,埋伏的警力迅速突破房门,将正在床上睡觉的郭志勇控制,并使用头盔将其头部罩住,以防止其伤人。在其家中查获霰弹枪一支,自动气步枪一支,霰弹2发,砍刀7把。
明火执仗成“砂霸”
暴力垄断房地产
郭志勇交代了以连国胜为首的黑恶团伙系列违法犯罪事实。警方按图索骥,很快查明,连国胜团伙组织结构严密、经济实力雄厚,在肖港镇作恶多端、称霸一方,已坐大成势,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基本特征,省公安厅决定对此案挂牌督办。
2013年5月,孝感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一方面通过已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郭志勇,对连国胜团伙的组织结构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拓展侦查,一方面对连国胜在河砂、房地产行业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挖掘。
历时三个月的“潜水作业”,初步查明连国胜的犯罪事实。
他为扩张组织影响,雇凶将章某两次砍伤;为垄断河砂资源,使用暴力打伤肖港镇唐庙村村民,明火执仗地抢夺沙田;用金钱腐蚀肖港镇农村干部,操控基层政权,强征集体沙田300余亩,伪造协议入股孝感市艺华砂业公司、强取股权,采取堵路、滋事手段逼迫他人低价转让。
他为控制孝南区肖港镇房地产开发市场,雇凶跟踪、砍杀他人,威逼肖港镇原华联超市老板提前退场拆迁;采取拖砖堵路、阻碍施工的手段对影响其整体开发的原肖港镇广播站开发商实施敲诈;威胁、恐吓肖港镇原电影院职工搬迁,不按协议兑现还建面积;逼迫他人转让宅基地,事后分文未予补偿。
大量事实证实,连国胜纠集郭志勇、肖小毛、郭文齐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通过打压、排挤竞争对手,强行垄断河砂开采和房地产业,形成了以他为首的23人重大黑恶团伙,该团伙以公司管理、工程建设的名义,不断开设“公司”,获取经营资质,并依托旗下的7家子公司,在非法控制垄断的过程中,该团伙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24起,逐步形成了以黑养商、以黑护商的组织模式。
组织村民为其“鸣冤”
“黑金帝国”仍覆灭
2013年7月31日,经省公安厅批准,孝感市警方调集特警支队、孝南分局150余名警力,同步在孝感市区、城郊四地对连国胜及其团伙成员展开收网行动,当日,一举抓获连国胜等6名团伙骨干成员。
连国胜等团伙成员被抓获后,专案组民警辗转武汉、孝感城区、孝昌3地,奔波襄阳、荆门、汉川、大悟、应城等7个地市,查找受害人、证人,并依法对其公司、住宅等11处地点进行了搜查,聘请专业审计人员审计查明连国胜资产达1.2亿元,冻结涉案资金69万元、扣押涉案车辆3台;仅警方笔录就达到了5000余页。
2013年9月,案件突然陷入僵局,部分受害人不愿出面作证,有些人找到专案组要拿回笔录,部分证人刻意回避。审讯时,连国胜及团伙成员态度嚣张,专案民警还接到了匿名电话的威胁,肖港镇梧桐管理区6个行政村40余名村民编制联名信为连国胜“歌功颂德”;同案犯家属妄图制定攻守同盟;受害人、证人被威逼远赴他乡。
专案组没有受其影响,开展查证攻坚,固定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链。警方查明:自2006年以来,连国胜纠集郭志勇、肖小毛等23人,在孝南区肖港镇采取暴力、威胁手段,作案24起(其中12起刑事犯罪,12起违法行为),致使3人受轻伤,10人受轻微伤,垄断了肖港镇河砂市场,非法控制了肖港镇40%的房地产行业,大肆聚敛钱财,积累资金1亿余元。
2014年10月20日,孝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连国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团伙骨干成员郭志勇、肖小毛、郭文齐、章红飞、郭爱军、王学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相关罪名分别被判处20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连国胜等人不服,提起上诉。
2015年5月4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终审裁定,连国胜等人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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