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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分手后以裸照相胁索要恋爱费 犯敲诈勒索罪获刑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06-23 15: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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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李昱)青山男子马某和情人分手后,竟跑到对方家里以对方裸照相胁讨要恋爱期间花销的费用。记者昨日获悉,马某非但未能如愿,反而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去年10月28日,青山警方接到位于白玉山街2街坊的彭女士报案。彭女士称,有人要勒索她的钱财。下午2时30分,警察来到彭女士家蹲守。果然,一名男子冲进房间,要彭女士还钱,否则就将偷拍的裸照公之于众,并发给彭女士父母,随后警方控制该男子并将其带走。

  彭女士称,这名要敲诈自己的人姓马,两人在一次麻将桌上认识,很快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去年10月中旬,两人分手,马某称两人谈恋爱期间,他在彭女士身上花了10万元,要彭女士还钱。

  昨日记者获悉,青山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马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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