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山地车遇上不识货的贼 1.8万元的车被500元贱卖
(武汉晚报)一辆价值18000元的Cervélo(赛沃洛)牌山地车,被不识货的偷车贼500元“贱卖”了。昨从江汉区检察院获悉,偷车贼王某和买车人罗某被分别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
高档自行车被盗
只卖了500元
今年2月4日晚上8点左右,自行车发烧友黄某骑着自己的Cervélo自行车到红旗渠路某自行车店办事。等他出来时,车已不翼而飞。黄某的车,是其花2万元买来的。爱车失窃后,黄某上“环湖网”上发帖讲述事情经过。
偷车的人正是33岁的王某。2月6日,王某在“58同城”上找到发帖求购山地车的罗某。当晚,两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罗某同意以1300元购买。但是,罗某以“先欠着800元”为由,只付了500元就推走了自行车。
推着赃车询价
热心车友发现端倪
以500元买到一辆“高颜值”的自行车,罗某觉得自己赚了:“直觉告诉我,这车至少六七千元。”
2月7日,罗某推着车子来到三阳路某单车行。他告诉车行老板,车是自己花7000元在网上买的二手车,并问值不值。老板告诉罗某,他买得很划算,车子价值一两万。而罗某的诡异举动引起老板朋友肖先生的注意,仔细辨认之后,肖先生突然想起自己前天曾在网上看到车友发过自行车被盗帖,失窃车辆与眼前这辆一模一样。罗某准备离开时被肖先生拦住,随后肖先生报警。
警察迅速赶到,将罗某和自行车带回派出所。后经确认,该失窃车辆被发还原车主。物价局价格鉴定显示,被盗Cervélo绿色自行车价值18353元。
明知是赃物仍购买
买主摊上大事了
江汉区检察院在审查批捕王某涉嫌盗窃一案时,发现“证人”罗某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遂在批捕王某的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罗某立案侦查。随后,罗某被刑事拘留。
承办检察官解释,根据刑法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犯罪嫌疑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这个“明知”包括“知道”或“应当知道”,从买卖双方证词来看,交易时王某并未告知车是偷来的,但罗某在买车时主观认定该车“至少值六七千元”,但成交价仅为500元,价格悬殊巨大,因此推断罗某“应当知道”该自行车为赃物。况且,罗某购车第二天到车行询价的行为,说明他对车的价格有心理预期。
记者梁爽 通讯员 付静宜 夏汉萍 吴茜
责编: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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