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楼层住户不愿意开挖 2小时可修好的水管拖了2个月
(长江日报记者 王平)楼上居民大热天无水用,可维修人员上门却遇到尴尬局面:原本只要2小时就可以修好的破损自来水管,因为一楼业主拒绝配合而无法开工。历时两个月,前后15次上门做工作,昨日,一楼业主终于同意开挖漏点。
1楼业主拒绝开挖破损水管
4月底,市水务集团汉阳供水部接到玫瑰园东村59号居民投诉:“这热的天没有水用怎么受得了。”维修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找原因,发现该门栋1至5楼供水正常,6至8楼居民家中无水。进一步查找,发现经过1楼业主家的主供水管破损,导致水压下降,供应不到6楼以上居民家中。
抢修人员找到1楼从事小餐饮的业主,希望他配合维修,却遭到拒绝。无奈,抢修人员想出另一个办法,将原通过1楼业主家的水管废掉,绕过1楼,重新连一根水管到2楼业主家,与主供水管相连。但是,这个方案又被2楼业主坚决回绝。
抢修人员又转向1楼业主,告诉他,只是在他家外墙上打一个如同安装空调的洞,牵一根管子到他家,并保证完工后,负责还原原样。“但怎么都说不通。”抢修人员找到社区居委会求助仍是无功而返。抢修队长李飞苦笑着说,“5月份以来,我们前后14次上门做工作,都没有成功。”
历时2个月15次上门做通工作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现场,抢修人员已在1楼业主家后门处挖开一个口子,白花花的自来水不停往外流。抢修人员告诉记者,水管漏点在这位业主家地下,现在准备重新接一根管子,从外墙接管子到业主家。然而,业主却要求抢修人员在房屋底下开挖。但这是一栋老房子,会危及整栋房屋安全。现场围观群众也对业主的意见表示反对。
昨日上午10时,在社区主任和抢修人员反复劝说下,1楼业主终于同意维修。下午2时30分开始施工,下午4时40分完工,6楼以上居民家中恢复了供水。
李飞队长摇着头说,2小时就可修好的水管,硬是拖了两个月时间。
链接>>>
律师:一楼业主
有责任提供维修便利
昨日,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颖评说,一楼业主的行为,不符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王颖律师说,《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她说,依据以上法律规定,一楼业主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帮助进行水管修缮。
责编:李莉莉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